
2026年5月28日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上诉案公开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依法核准被告人徐发启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,2019年以来,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、罗玉军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,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,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,陆续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涉诈资金11余亿元,并在武装庇护过程中,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,致一人死亡、一人轻伤。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、贩卖毒品等犯罪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、故意伤害罪、走私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,对被告人徐发启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;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;对被告人罗玉军、习康强、刘世兵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相应判处没收财产、罚金等附加刑。宣判后,被告人张龙龙、习康强、刘世兵提出上诉。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。遂依法作出终审裁定。
元股证券:ygzq.hk当事人亲属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。
配资炒股编辑:吴祈
审核:林夕合

【来源: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”微信公号】
声明: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基金资讯服务平台,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jp.jiupainews.com
互联网配资App|龙头股票配资正规平台提示:本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